淋巴瘤的治疗日新月异,新药层出不穷,对于晚期以及复发的淋巴瘤患者来说带来了很大希望,但是面临一个严峻问题,就是昂贵的费用,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无法承担,此时临床试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仅省去了高额的费用,还能用的最新的药物。
大医二院肿瘤四科有着丰富的临床试验的经验,已经承担多项国家级多中心临床试验,目前我科承担三项临床试验,主要针对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及晚期难治或复发霍奇金淋巴瘤,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福音。
一、招募未经过化疗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受试者
(经医生判定为高危的患者)
一
试验简介
适应症: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试验通俗题目:评价Enzastaurin联合R-CHOP在携带DGM1?的初治高危DLBCL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专业题目:一项随机、III期临床研究,评价Enzastaurin联合R-CHOP对比R-CHOP在携带DGM1?的初治高危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比较R-CHOP/Enzastaurin与R-CHOP对携带DGM1?生物标记物的初治高危DLBCL受试者总生存期(OS)的影响。
次要目的:
a.确定在R-CHOP上加入Enzastaurin对DGM1?生物标记物阴性的初治高危DLBCL受试者OS的影响。
b.进一步评价Enzastaurin与R-CHOP联合使用时的安全性。
三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双盲
试验范围: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总体人,中国人
四
入组标准
1受试者为年龄18至75岁(含),有能力做出知情同意的男性或女性。
2受试者已按WHO分类标准组织学确证为CD20阳性DLBCL,必须获得入组研究中心确诊。有惰性淋巴瘤或滤泡性3级淋巴瘤病史的受试者不得参加研究。
3受试者的ECOG评分为0、1或2。
4受试者的IPI评分至少为3。
5受试者的估计预期生存时间最少12周或以上。
6受试者具备如下器官功能储备:a.肝脏: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倍ULN(如果累及肝脏,则5倍ULN)b.肾脏: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GFR50mL/minc.骨髓:血小板≥75x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x10^9/L,血红蛋白≥10g/dL,累及骨髓者除外。
7如果是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在研究治疗期间以及结束后3个月内,已同意使用获批准的避孕措施(例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屏障器具)。育龄期女性在治疗开始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8超声心动图或核医学多门扫描显示,受试者的左室射血分数≥50%。
9受试者能够吞咽片剂。
10受试者交通足够便利,能够按要求完成随访访视。
11受试者同意保存血液,用于今后可能开展的生物标记物分析。
五
排除标准
1受试者在最近30天内接受过试验药治疗。
2受试者正在接受或曾经接受过其他任何针对淋巴瘤的放疗或全身治疗(最多7天的糖皮质激素除外)。
3受试者为怀孕或哺乳期。
4受试者有已知的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
5受试者存在重大的合并症,包括活动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使其不适合参加研究。
6受试者存在第二原发新恶性肿瘤(不包括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患者曾患其他恶性肿瘤,但是已无病生存超过5年的,可以参加研究。
7受试者存在不能停用CYP3A4强诱导剂或中重度抑制剂类伴随用药。
8受试者有长QT综合征家族史,筛选期有QTc间期(男性)或(女性),有心律失常史或原因不名的晕厥史。
9受试者必须服用任何可延长QT/QTc间期的药物。
10受试者对单克隆抗体治疗严重过敏或有过敏反应的病史。
11受试者确诊具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
12受试者具有2级或2级以上的周围神经病变史。
13受试者存在以下任何心脏疾病:未被控制的高血压、不稳定性心绞痛、随机前8周内心肌梗死、NYHA2级(含)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随机前1年内室性心律失常需要药物治疗、NYHA2级(含)以上外周血管病。
14受试者在随机前28天内接受了活疫苗。
15受试者为HIV阳性。
16受试者具有HCV抗体及HCV-RNA阳性所示的慢性丙型肝炎感染的证据。
17受试者有以下证据表明为慢性乙型肝炎感染:a)HBsAg阳性或b)HBcAb阳性及HBV-DNA阳性。
二、招募未经过化疗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受试者
(高危,不高危都可以的患者)
1.试验药物简介
海正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可能不是利妥昔单抗(美罗华)的生物类似药。利妥昔单抗是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目前其适应症有:1.复发或耐药的滤泡型中央淋巴瘤;2.先前未经治疗的CD20阳性III-IV期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本试验适应症是初治的CD20阳性弥漫性大B淋巴瘤。
2.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利妥昔单抗mg/m2(美罗华?)联合CHOP作为阳性对照,评价海正抗CD20单抗(HS,简称Hi)联合CHOP作为DLBCL一线治疗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Hi-CHOP作为DLBCL一线治疗的安全性。比较HS与利妥昔单抗(美罗华?)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特征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双盲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入组人数:
4.入选标准
1、病理组织学确诊的初治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DLBCL,NOS)。免疫组化CD20阳性;
2、IPI评分0-3分;
3、入选时ECOG为0-2;
4、预计生存期>6个月;
5、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6、具有至少一个二维可测量病灶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内病灶,定义为:长径>1.5cm且短径>1.0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
7、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L、PLT≥75×/L;
8、肝功能:TBIL≤1.5×ULN;ALT或AST≤2.5×ULN;非骨受侵患者碱性磷酸酶≤3×ULN;
9、肾功:血清肌酐≤1.5×ULN;
10、HIV抗原或抗体阴性;
11、HCV抗体阴性,或HCV抗体阳性,但HCV-RNA阴性;
12、HBV表面抗原和HBV核心抗体均为阴性,若上述任何一项为阳性,则需行外周血乙肝病毒DNA滴度检测,1×IU/ml方可入组;
13、心脏超声心动图测得LVEF≥50%;
14、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不能参加;育龄期妇女必须经妊娠试验确定未怀孕,且愿意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2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避孕;所有男性受试者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
15、签署知情同意书。
5.排除标准
1、其他类型DLBCL:慢性炎症相关的DLBCL、淋巴瘤样肉芽肿、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ALK阳性大B细胞淋巴瘤、原发渗出性淋巴瘤、Burkitt淋巴瘤、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包括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NOS及伴有MYC和BCL2和/或BCL6重排的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B细胞淋巴瘤不能分类(具有介于DLBCL和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中间特点)、富于T细胞组织细胞大B细胞淋巴瘤、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DLBCL、原发性皮肤DLBCL(腿型)、EBV阳性DLBCL(NOS)、EBV阳性粘膜皮肤溃疡;
2、转化型DLBCL(如滤泡性淋巴瘤、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B淋巴细胞淋巴瘤转化的DLBCL),DLBCL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受侵;
3、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NOS;伴有MYC和BCL2和/或BCL6重排的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
4、过去5年内有皮肤鳞状细胞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5、过去2个月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外科手术);
6、曾经接受过NHL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放疗、单克隆抗体治疗、外科治疗(诊断性手术和活检除外);
7、既往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单抗CD20抗体治疗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
8、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单克隆抗体;
9、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0、入组前1个月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1、入组前2周内使用过造血细胞因子;
12、用于控制淋巴瘤症状的目的,每天使用泼尼松mg或等效药物,超过5天;用于控制淋巴瘤症状外的目的,每天使用泼尼松>30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等药物,对于每天接受泼尼松≤30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等效药物的患者,必须有书面记录正式在随机化前剂量稳定达至少4周;
13、有周围神经炎或Charcot-Marie-Tooth综合症引起的脱髓鞘患者;
14、疑似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患者(详见参考文献18或附录12);
15、在入组前4周内已知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支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皮肤真菌感染)或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重大全身感染事件(肿瘤性发热除外);
16、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例如:不能控制的糖尿病;严重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级以上);近6个月内出现急性冠脉综合征;近6月内冠脉血运重建如支架植入术、冠脉搭桥手术、以及其他心脏和大血管相关手术;严重心律失常包括频发室早、室性心动过速、快速房颤/房扑、严重心动过缓。未控制的高血压:大于/mmHg)。胃溃疡(研究者判定有穿孔风险的胃溃疡);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严重高血压;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阻塞性肺病和支气管痉挛史)等;
17、对任何一个CHOP中所包括的任何药物有禁忌,包括既往接受的蒽环类抗生素;糖尿病患者不能耐受本方案中泼尼松治疗者;
18、受试者有酗酒史或药物滥用史;
19、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试验(包括CHOP方案)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有效成分、辅料或者鼠源制品、异种蛋白过敏者;
20、有严重精神疾病者;
21、在试验和/或随访阶段无法依从的患者;
22、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三、招募经过多次化疗的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受试者
(是霍奇金哦,还得既往经过化疗的)
1.试验药物简介
KL-A注射液是科伦研发的抗PDL-1单克隆抗体,本试验的适应症是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2.试验目的
评价KL-A注射液在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客观缓解率(ORR),由独立影像评估委员会采用Lugano疗效评价标准评价。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人
4.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性别不限
2经组织病理学确诊为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组织病理学确诊是根据入组前3年内肿瘤组织病理标本,如果超过3年需要在研究中心重新做活检确诊)
3受试者必须是复发(最近治疗后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或难治性(最近治疗后未能获得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的cHL,并且符合下列要求:a)挽救化疗后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之后复发或进展;b)对于未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受试者,则要求:?第一线化疗须为全身多药联合化疗,后续化疗要求至少有一线化疗为全身多药联合化疗;?对于难治患者,指疗程≥2周期未达到部分缓解(PR);或者疗程≥4周期未达到完全缓解(CR);如最佳疗效或结束原因为疾病进展(PD),则疗程数不作要求;?对于复发患者,复发前近期内至少接受过二线化疗
4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病灶长径15mm,短径5mm,或者病灶长、短径均10mm)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见附件3),预计生存期≥3个月
6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a)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1.0×/L;血小板计数(PLT)≥50×/L;血红蛋白浓度≥70g/L;b)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1.5×ULN;对于有肝转移患者,ALT和AST≤5×ULN;对于有肝转移或者Gilbert综合症患者,TBIL≤3×ULN;c)肾功能:血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见附件4);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正常上限10s和凝血酶原时间(PT)≤正常上限3s;e)促甲状腺激素(TSH)或游离甲状腺素(FT4)或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均在正常值±10%范围内且无需药物干预
7首次给药前使用过化疗药物者,需停药4周以上(丝裂霉素或亚硝基脲类,需停药6周以上),接受过手术、分子靶向治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放疗需治疗结束4周以上,使用过抗体类药物(如brentuximabvedotin)者需停药12周以上,并且所有在治疗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已稳定并且恢复到入排标准水平或≤1级的毒性(NCICTCAE5.0版)
8在研究期间及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无论男女)须采取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
9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5.排除标准
1结节性淋巴细胞为主型霍奇金淋巴瘤或灰区淋巴瘤
2中枢神经系统受侵
3有第二原发肿瘤者(已治愈的且5年内未复发的非黑色素瘤原位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原位宫颈癌、胃肠道粘膜内癌或乳腺癌除外)
4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KL-A注射液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5既往曾接受过抗PD-1抗体、抗PD-L1抗体、抗PD-L2抗体、抗CTLA-4抗体或CAR-T细胞治疗(或接受过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
6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7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用过抗肿瘤疫苗或其他具有免疫刺激作用的抗肿瘤治疗
8接受过异体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9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曾进行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10需要全身治疗的严重急性或慢性感染
11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者曾患自身免疫性疾病且目前有复发高风险的受试者。
12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类固醇激素(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mg/日)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全身治疗
13伴有严重的内科疾病者,如Ⅲ级及以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缺血性心脏病(如心肌梗塞或心绞痛)等心血管疾病、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病史,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10mmol/L),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超声心动图显示射血分数<50%
14QTc间期>msec(采用Fridericia公式计算)
15已知患有急性或慢性活动性肝炎;需要接受核苷类似物(如恩替卡韦或替诺福韦)治疗的受试者
16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病史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17已知间质性肺炎病史、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高度怀疑有间质性肺炎的受试者;
18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19曾接受免疫治疗出现免疫相关不良反应≥3级者
20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预期使用任何抗感染性疾病的活性疫苗(如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等)
21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22有明确的酒精或药物滥用史者
23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24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接受过其他活性试验药物研究者
25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可能存在影响本研究的疗效或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因素
如果你符合以上情况,请拨打下面
联系方式:(孙大夫)
(宋大夫)